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if !supportLists](3)[endif]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
注:(略)
(1)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略)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单项成功案例(类似案例指:(略)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