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并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以及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并承诺)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对采购服务或产品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或产品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组织对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或实地查看。
3.响应人应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响应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等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收款人:(略)
收款账号:(略)
开户行:(略)
6.请贵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