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如有对现场勘察的需求,可在(略)年8月(略)日前自行完成现场勘察。联系人:
周先生,联系电话:
(略)。供应商在现场勘察期间,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未勘察现场或勘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8.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略)
9.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