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 寿阳县太晋一体化平头融合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寿阳县太晋一体化平头融合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O总承包
本项目采用EPCO总承包的模式,(1)设计部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寿阳县太晋一体化平头融合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O总承包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运营能力,具有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设计资质要求:(略)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略)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话:(略)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1 主体库注册:(略)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