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略)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采取农推自建方式实施,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村民自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赈﹝(略)﹞(略)号)要求,经村民委员会、村项目理事会讨论决定,对项目所需建筑材料碎石、石粉采购实行公开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及标准
1.采购品种:(略)
2.采购数量:(略)
3.质量要求标准:(略)
4.交货时间:(略)
(二)资金来源:(略)
(三)本项目最高控制价:
1.石粉,单价均不高于(略)元/吨,单项总限价(略).4万元;
2.碎石,单价均不高于(略)元/吨,单项总限价(略).4万元。
3.所有材料均含税费、运输费、及下车费。
(四)交货地点:(略)
(五)交货时间:(略)
(六)履约保证金:(略)
(七)付款条件及进度:(略)
(八)质量保证金:(略)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或个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参加本次公开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或个体户(报价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户加盖手印)。
2.投标人须承诺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来复镇本地劳动力进行运输、装卸等。
三、公告时间
自【(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5个工作日。
四、询价时间
提交《报价表》时间:(略)
五、评标办法
评标时间由以工代赈农推自建项目理事会自行确定(投标方不在现场等候评标),评标办法按《租购聘工作方案》进行评比,采取综合评分法,通过综合条件以及基层治理因素评分,按分排序,通过表决后在镇、村公开栏公示,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高县来复镇龙咀村农推自建项目理事会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略)
高县来复镇龙咀村农推自建项目理事会
(略)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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