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1.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1.3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提供(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5提供(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略)
(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 流程〉答疑文件下载 ”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 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略)
(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略)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选择“ 不见面开标- 榆林市 ” 自行调试开标系统,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远程观看开标直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对待;
(6)不见面开标/询标操作手册下载:(略)
(7)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8)CA办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