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content
本中心受海宁市郭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宁市盐官镇井泉路(略)号商铺租赁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一、项目编号:,进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竞价结束后最终出价人应于(略)年8月(略)日前(工作日)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要素交易窗口(地址:(略)
(1)报名电子确认单(网上注册报名后打印);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述若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1)同一标的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受托人的;
(2)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的;
(3)竞买人提供的资料与竞买资格不符的;
(4)其它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3.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3.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竞价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略)
4.履约保证金:(略)。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二、 保证金的退还
1.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保证金在与委托方签订合同、付清价款、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委托方向中心出具《退保证金通知函》,交易中心在收到《退保证金通知函》后三个工作日原路退还(不计息)。
竞得人违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三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3.保证金误入款的退还
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齐全的,其误入款立即原路返还(不计息);
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不全的,中心将在竞买人完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4.保证金退还涉及代缴的,均原路退还至代缴人账户。
十三、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通过获取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合法权益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最终出价人的资格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
5.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放弃受让的;
6.拒绝签订合同或办理过户手续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竞买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保证金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十四、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五、合同样本说明
1.本《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样本)划线留白处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其实质性条款一般不得修改。
2.本《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样本)仅为合同参考文本,仅供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中心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合同参考文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
十六、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本项目交易文件请在附件栏自行下载。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附件下载:
NC(略)交易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