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略)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略)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略)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5.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5.4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5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
5.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略)〕(略)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