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叶城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叶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叶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叶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该拍卖标的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育才路金果小区1号楼一层门面房(略)号建设单位为喀什东方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宗地的权利人为叶城县金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单位与大宗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情况。
八、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欠缴费用和该标的物权属在转移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暖气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拍前十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付至叶城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银行行号:(略)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三、悔拍及法律后果:(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叶城县人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http:(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上发布。
叶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