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略)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天津商业大学所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8:(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略)
具体包括:(略)
合同履行期限:
包1:(略)
包2:(略)
包3:(略)
三、项目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略)
包1:(略)
包2:(略)
包3:(略)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包2: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略)
包1、包2、包3: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年第(略)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略)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包1、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略)
七、本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3:(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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