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水电公司
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
聚丙烯纤维采购项目
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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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略)
采购机构:(略)
二○二五年八月
中国·长沙
第一章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询价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采购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聚丙烯纤维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工程项目情况1、辰溪抽水蓄能电站装机4台,单机容量(略)MW,总装机容量(略)MW。电站属一等大(1) 型工程。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发电系统、下水库等3大部分组成。2、对外交通条件
项目对外交通情况:(略)
三、货物采购需求信息
1、货物需求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聚丙烯纤维 | 抗拉强度大于(略)MPa,弹性模量大于3.5GPa,比重大于0.(略) | t | (略) | 聚丙烯纤维应具有良好的亲水性和抗老化性能,纤维类型为网状单丝 | 包装要求:(略) |
说明:(略)
②、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竞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竞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③、本次采购交货地点为下库修溪镇胡家人村水电八局仓库,响应人应充分考虑生产场地距送货现场距离及实际路面状况,以上情况均包含在单价中,且单价不作调整。
2、交货时间:(略)
3、交货地点:(略)
4、质量要求:
4.1、卖方提供的聚丙烯纤维符合国家标准GB/T (略)-(略)《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等相关规范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聚丙烯纤维应具有良好的亲水性和抗老化性能,纤维类型为网状单丝,其抗拉强度大于(略)MPa,弹性模量大于3.5GPa,比重大于0.(略)。
4.2、每批次聚丙烯纤维进场应提供该批次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
4.3、每批次聚丙烯纤维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聚丙烯纤维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随机抽检(不得以单独样品送样检测)。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5、卖方应分期分批、按时按量供货至指定地点。
6、计量方式:(略)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近两年((略)年8月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略)年8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至少有一个金额在(略)万元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代理商报价可将厂家销售合同作为附件。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略)
(2)结算方式,按每批次验收的合格产品办理结算。
(3)付款方式:(略)
(4)付款比例:(略)
六、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购采用二轮竞价方式。(略)年 (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七、竞价函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报名通过后方可下载标书。
八、
竞价函的提交1、竞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8 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竞价文件。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竞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略)
3、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该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其报价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十一、监督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略)-(略))提出投诉。
(略)年(略)月(略)日
第二章
竞价人须知一、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采购人 | 详见竞价公告 |
2 | 采购机构 | 详见竞价公告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竞价公告 |
4 | 项目地点 | 详见竞价公告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
6 | 报价要求 | 1、报价单价为固定价,包括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波动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人按照报价汇总表计算总报价,将报价总报价填入报价函。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 (略) %。(如出现不同税率,按不含税价进行评标) |
7 | 报价有效期 | (略)天 |
8 | 竞价保证金 | 1、形式:(略) 2、投标保证金:(略) 3、响应保证金收取方式【不得汇入八局帐户】:(略) |
9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竞价函内容按竞价函中报价函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略)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根据竞价情况,推荐选出1-2名中标候选人。 |
二、其它(若有)
1、竞价保证金
1.1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报价人和成交人退还竞价保证金。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函;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价函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第三章:(略)
聚丙烯纤维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略)
买 方:(略)
卖 方:
合同签订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卖方按本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的1.2款中所列货物、服务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税率% | 税金(元) | 生产厂家及产地 | 备注 |
1 | 聚丙烯纤维 | 抗拉强度大于(略)MPa,弹性模量大于3.5GPa,比重大于0.(略) | t | (略) | | | | | | 具有良好的亲水性和抗老化性能,纤维类型为网状单丝 |
合计 | . | 大写:(略) |
注:(略)
(2)计量方式:(略)
(3)聚丙烯纤维要求袋装(小袋装1kg/袋、大袋装(略)kg/袋)掺量为0.9kg/m3。
2 价格
2.1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略)
合同最终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确认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2.2 本合同价格为货物到达合同规定交货地点的含税价格,包括货物价款、增值税等税费和价外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价款、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
(2)货物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运费等费用;
(3)货物的试验、检验、安装、测试、调试等费用;
(4) / 。
2.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价不变,市场价格涨跌风险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4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为 人民币 。
3 支付
3.1 买方采取采用银企直联/网银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若买方委托第三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3.2 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卖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3.3本合同预付款按以下第3.3.1种方式履行。
3.3.1 本合同无预付款。
3.3.2 本合同买方提供的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 / %,卖方应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于本合同签订后 / 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金额 / %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格式应满足买方要求,保函期限为 / 。
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 / 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相应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货款时一次性全额抵扣。
3.4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证明文件 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 ——工作日内分期付款。
3.4.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按 / 方式付款。
(1)到货付款:(略)
(2)验收付款:(略)
3.4.2 选择分期付款的,按以下方式付款:
先货后款,按月办理结算,送货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为一个结算期。
付款比例:(略)
3.5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
3.5.1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略)
税务登记证号:(略)
税务登记地址:(略)
税务开户银行:(略)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略)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略)
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略)
税务登记证号:(略)
税务登记地址:(略)
税务开户银行:(略)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略)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3.5.2卖方应按照以下第 3.5.2.2 款的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3.5.2.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按照3.5.1款要求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5.2.2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按照3.5.1款和本款要求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买方开具税率为(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国家税率发生变化的,卖方应按变化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产生的税费差额由买方承担或享有。
(2)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及时向买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卖方开具发票票面信息有误或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不合法导致发票无法及时认证、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重新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3)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的,无需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需协助卖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4 供货
4.1供货时间为 (略)年8月至(略)年(略)月具体以项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通知确定。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买方应提前 1日书面通知卖方。
4.2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分期分批将货物运输至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水电八局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指定地点。买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4.3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技术资料、证明文件等一起交付买方。
4.4 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4.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买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4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延迟交付的事实、原因以及延迟交付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卖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略).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6 卖方应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和人员与货物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4.7 卖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4.8 卖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卖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买方管理,遵守买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因卖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买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4.9 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 短信/电话 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单位:(略)
收货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5 质量要求
5.1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辰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规定的要求。
5.2聚丙烯纤维应具有良好的亲水性和抗老化性能,纤维类型为网状单丝,其抗拉强度大于(略)MPa,弹性模量大于3.5GPa,比重大于0.(略)。
5.3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略)-(略)、GB/T(略)-(略)、GB/T(略)-(略)、GB/T(略)-(略)等管理体系标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6.2 质量保证期:(略)
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6.3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买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6.5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6 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日/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 权利瑕疵担保
7.1 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权利。
7.2 卖方应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卖方保证买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买方的上述行为不受卖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7.3 任何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8包装
8.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买方要求,卖方应采用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并有可靠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8.2 卖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装箱单应注明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
外购件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8.3 卖方对包装箱内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卖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8.4 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9检验与验收
9.1 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8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卖方应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卖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在《调试交验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9.2 货物验收必须以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及时将其搬离买方现场,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
9.3 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的地点后,应及时向买方申请办理验收手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结果。
9.4 对初步检验合格的货物,买方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已交付;对初步检验不合格货物,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补足,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9.5 在开箱验收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货物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单、说明书、“三包”保修卡。
(2)详细装箱单,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3)卖方所提交资料不符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当批货物,所产生的延期交货责任概由卖方承担。
9.6 卖方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概由卖方承担。买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后,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9.7 货物交接时,买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略) 违约责任
(略).1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卖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卖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略).2 卖方延迟交货,应按合同价款 0.(略) %/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且买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买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卖方应在买方同意之日起 3 日内及时交货;如卖方仍未按时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买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略).3 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5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卖方追偿。
(略).4 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卖方同意给予买方 2 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
(略) 保险(选择适用)
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选择相应的保险类别,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应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卖方承担。
(略)不可抗力
(略).1 因法定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3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略).2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买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 3 日。卖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略) 保密(如有)
(略).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略).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获得的买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略)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买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略) 其他约定事项
(略).1 特别约定事项:(略)
(略).2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竞价文件;
(3)响应文件;
(4)卖方所有对买方的承诺函件;
(5)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为准。
(略).4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略).5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主合同不相符时,以主合同为准。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略).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略).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略).8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合同双方各执 壹 份。
(签署页)
买方(盖章):(略) | 卖方(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略) | 授权代表(签字): |
开户行:(略) | 开户行: |
账号:(略) | 账号: |
税务登记证号:(略) | 税务登记证号: |
地址:(略) | 地址: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 |
日期:(略) |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