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略)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略)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略)〕2 号文,供应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6.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文件附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文件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