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陕县广货街镇元潭村国有土地第十五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包1(宁陕县广货街镇元潭村国有土地第十五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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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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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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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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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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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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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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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平整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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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平整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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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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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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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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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合同包1(宁陕县广货街镇元潭村国有土地第十五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合同包1(宁陕县广货街镇元潭村国有土地第十五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审计报告:(略)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略)
(5)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略)
(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电子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未在发售时间内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略)
(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略)
(6)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7)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