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医防融合服务中心临床技能与急救技能培训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界首市医防融合服务中心临床技能与急救技能培训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制造商参与投标时,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如本次投标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无需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3)投标产品具有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