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气象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家电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略)号万泰大厦B座8楼8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家电若干,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评审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略)%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略)年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二)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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