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为确保电梯报废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决定对两台废旧电梯进行公开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项目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两台,两台均为7层;处置底价为(略)元(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结论确定)。
二、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拆卸电梯的技术力量,需提供电梯安装和维修方面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需覆盖所要拆卸电梯的类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在回收旧梯后需出具资产移交清单等回收证明,用于办理电梯报废、注销手续。
(4)报名时需提供:(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时间
(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
2、报名时间及地址
(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
3、踏勘地点及时间
(略)年8月(略)日之前可自行安排来郴州市水利局办公大楼进行现场踏勘。
4、注意事项
(1)报废电梯拆卸费、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且须在拆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
(2)各参与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的作为无效报价,若本次竞价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时,本次竞价终止,处置单位将依法依规另行组织处置。
(3)电梯拆卸分解过程中,需对建筑井道、门洞及周边装饰面等进行保护,不得影响新电梯安装,装卸搬运过程中需做好现场环境清洁。
(4)竞得者需承担项目实施现场防火、高空作业、安全用电等现场责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电梯各层门口安全围蔽防护工作,并为实际操作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
四、竞价方式
1.竞价时间及地点
(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点,郴州市水利局办公楼二楼防汛会议室。
2.竞价形式
竞价前密封纸质报价表,于(略)年8月(略)日现场提交报价,按高价中选法选取中选人,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及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首次提交的纸质报价表必须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3.报价款的支付
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市水利局根据新电梯的安装进度,另行通知竞得者进行电梯拆卸,且一台拆卸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天(从通知的拆卸之日起算)。为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常工作,在拆卸和安装期间需保证一台电梯可正常运行,完成所有的拆卸工作后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移交清单等回收证明。如若竞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处置报废工作。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郴州市水利局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