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铝管/铝型材一批材料, 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略)
2、招标范围:(略)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铝管 | (略)A | (略) | 吨 | |
2 | 铝管 | 3A(略) | 1 | 吨 | |
3 | 铝管 | (略) | 2 | 吨 | |
4 | 铝管 | (略) | 7 | 吨 | |
5 | 异型引流板 | (略)A | (略) | 吨 | |
6 | 异型引流板 | 3A(略) | 1 | 吨 | |
7 | 异型引流板 | (略) | 1 | 吨 | |
8 | 异型引流板 | (略) | 1 | 吨 | |
9 | 铝棒 | (略)A | (略) | 吨 | |
(略) | 铝棒 | (略) | (略) | 吨 | |
(略) | 铝排 | (略)A | (略) | 吨 | |
(略) | 铝排 | (略) | 5 | 吨 | |
说明:(略)
2.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4、交货时间:(略)
5、交货地点:(略)
6、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材料取得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取得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附合同扫描件需金额明晰可辨,不许遮挡)。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略)
2、有意参加投标人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竞谈标书:
获取招标文件需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1日时(略)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2)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建投标管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略)小时完成)。
(3)开标采用集中解密方式,无需投标人签到以及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略)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略)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略)
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十、纪检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略)办公室
监督电话:(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