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项目参与-采购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略)
5、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CA办理及使用指南:(略)
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采购系统中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7、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8、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略)、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
(3)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略)】(略)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略)、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略)、苏州相城区采购监督电话:(略)
(略)、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略)、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