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1
1.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略)-(略))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略)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原件扫描上传);
2.2、若从事医疗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若从事教育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1.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略)-(略))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 (略) 号令) 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原件扫描上传);
2.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3
1.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略)-(略))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 (略)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原件扫描上传);
2.2、若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若从事引导式教育服务的肢体(脑瘫)康复机构应取得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4
1.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略)-(略))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 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略)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 (略) 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原件扫描上传);
2.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5
1.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略)-(略))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 住建部第(略)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原件扫描上传);
2.2、若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若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征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