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国道桥梁防撞护栏刷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略)国道桥梁防撞护栏刷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养护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宁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G(略)国道桥梁防撞护栏刷新工程内容包括G(略)国道桥梁约(略)处防撞护栏刷新,长度约(略)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约(略)万元。
工期要求:(略)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略)个月。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时。
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略)年8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略)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略)号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略)号金汇大厦B座(略)楼
邮 编: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略)-(略) 电 话: (略)-(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