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汤溪镇乐岛村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绿美风貌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汤溪镇乐岛村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绿美风貌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其中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内能满足计划工期要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资信良好, 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