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区局(营销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区局(营销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以青烟司规〔(略)〕(略)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烟草公司西宁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招标内容:(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略)
(2)工期:(略)
(3)合同估算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本次采购活动中,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
(3)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及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
(4)被列入烟草行业禁止期限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及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注:(略)
(5)供应商(投标人、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做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并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止,每日上午(略):(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获取联系人(联系人:(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出后不退。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招标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4日(略)时(略)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业务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