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杏园路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高新区杏园路电力迁改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略)
2.标段划分:(略)
3.项目地点:(略)
4.工期要求:(略)
5.质量要求:(略)
6.资金来源:(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未申请换领新许可的:(略)
2.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略)
3.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证明截图或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提供其中任一资料均可视为满足无“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方式,通过合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通过合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或包含9家时,则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略)
2.获取方式:(略)
3.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略)
地点:(略)
2.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方式:(略)
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略)
方式:(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2.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