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嘉园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受祁阳市公房管理所委托,永州湘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祁阳嘉园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祁阳市(略)国道西边(原江北冶炼厂内),总占地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
2、项目由7栋高层电梯住宅组成。整个项目包括高层住宅面积(略)平方米。
3、项目规划居住户数为(略)户。项目共配置垂直升降客梯(略)台。
4、小区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略)平米,招标单位依照《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永州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做好装修。
二、物业管理服务核心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包干制,收费单价不超过1.(略)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永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一级服务标准。
2、物业管理费由中标单位面向住户收取,自负盈亏,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补贴。
3、服务期限:(略)
4、接管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
2、投标报名前三年未受过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2、请投标人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上午9:(略)
3、投标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设在永州湘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人需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3、本次招标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4、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人:(略)
招标代理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