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租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略)
3、承包期限:(略)
4、招租公告发布日期:(略)
5、竞标方式:(略)
6、承包限价:(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略)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①自然人以身份证或以***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②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法人单位投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略)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租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略)
4、购买招租文件资料费为(略)元/套,售后不退。
注:(略)
5、开标时间:(略)
6、开标地点:(略)
四、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账户名称:(略)
3、开户银行:(略)
4、银行账号:(略)
5、保证金金额:(略)
6、递交截止时间:(略)
7、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电话:(略)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备注所投标的的项目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略)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在承租期满且由招标人验收完基础设施均无损坏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款交纳采用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的原则,第一年租金根据中标价在签订合同前先行支付,后续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提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若延迟1个月未缴纳承租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每年承租款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宁波市宁海县小型平台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八、唱标方式及中标方式:
1、按照投标人递交顺序依次进行报价并排名。
2、本次招租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低于标的限价视为无效。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顺延至第二名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租。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租代理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