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 | ■是 □否 □未安装 |
| 燃气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话 | □是 ■否 □未安装 |
| 光纤 | □是 ■否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是 ■否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一)承租方需合法、合规经营、照章纳税,并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及各种合法手续,且承租方承租资产内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收回该资产。(二)承租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代储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结构、电源线路及使用用途。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资产漏雨、门窗地面、电源线路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需维修、装修的,承租方须提前书面向招租方申请,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三)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卫生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按时向招租方交纳。如承租方未及时缴纳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给招租方,导致产生违约金或滞纳金的,由承租方承担,造成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追偿。如承租方需要使用宽带、有线电视、视频监控的,由承租方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安装和缴纳费用。(四)合同期内,承租方货物应按照规定搬运和堆放,不得超高、超量堆放,货物的储存安全由承租方负责。如该资产用于市级成品粮储备的,该资产内货物不得对外抵押,该资产内不得用于储存其他权属的货物。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五)合同期内,承租方严禁在该资产内聚众赌博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各类易燃、易爆、易渗漏、有 毒、有害、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以外的商品。(六)承租方应做好该资产防火、防盗、防汛、安全责任及门前三包工作,及时协助招租方排除安全隐患。(七)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或招租方需增加储备量、库房改造、调整,要求承租方退场时,招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退场,且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八)合同期内,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种类】储存,严禁擅自调换、掺杂储存合同约定种类以外的货物。如出现上述情况, 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九)该资产及资产内属于招租方的设备设施等为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抵押、变卖或私自处置。(十)合同期内,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该资产,造成招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资产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结构,且招租方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承租方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承租方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用途,或利用该资产从事违法活动的;4.承租方使用资产期间,存在安全隐患,且招租方要求整改,承租方消极对待的。5.合同期内,承租方擅自改变合同中约定的用途、货物种类或在该资产中储存合同约定代储种类以外货物等,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十一)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拖欠代储费用(租金)一次及以上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资产,并追收承租方所欠代储费(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十二)合同期内,承租方没有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装修、改造和扩建该资产,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承租方应按年代储费(租金)总额的 (略)%向招租方支付违约金,招租方有权直接没收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十三)合同期内,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略)天书面通知招租方,招租方同意解除的,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年租金的(略)%违约金,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的,招租方可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招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负责赔偿。(十四)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安排任何人员在资产内留宿。如发生此类行为,所产生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十五)因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 全责任保险费、交通费等)。(十六)合同到期后,招租方及时组织承租方到现场验收和移交,移交未达要求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招租方可要求承租方赔偿。(十七)与租赁相关的其它事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签订 租赁合同另行约定。(十八)本次招租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十九)本次招租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二十)该办公用房为毛坯房,需要自行装修。意向承租方应在承租报名前,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结构安全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现场踏勘表》(需招租方与意向承租方共同签字确认)。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参与承租,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并接受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一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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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法人的,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法人企业,且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仅限办公,禁止明火。 |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 原则上不超过5年 |
| 租金挂牌价 | (略)元/㎡/月 |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合同生效后方可先付款后使用,招租方开具有效发票给承租方。第一期租赁费用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以后在每季度首月(略)号前支付,如到期未支付租赁费用的,以承租方欠付金额为基数,每日按照万分之三(单利)的标准向招租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承租方欠付金额付清之日止。 |
| 履约保证金 | 2个月租金 |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承租方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经双方现场查勘确认承租方无损坏该办公用 房结构、设备设施,办理完相关手续,各项费用全部结清后,招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