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打响“鲜美湛江”文旅品牌,讲好湛江故事,提升湛江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特向社会采购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主流媒体合作共建湛江文旅频道项目执行服务。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欢迎有实力、有经验、有诚信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主流媒体合作共建湛江文旅频
道项目
二、需求目的
信息化时代,主流媒体拥有强大的传播渠道和公信力,能够快速覆盖目标群体,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流媒体在文旅的品牌宣推、创意策划、热点打造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专业实力,能够塑造并传播具有高辨识度的文旅形象,湛江拥有“三鲜三美”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底蕴,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旅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大文旅开发,以文促旅,以旅彰文,促进文旅融合发展。为不断发出湛江文旅之声,持续加强湛江文旅的传播力,扩大湛江的城市品牌影响力,我局拟与主流媒体合作,借助主流媒体平台,站在更高角度,将镜头对准受众,解读湛江市文广旅体工作,激活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市场。
三、需求内容
(一)服务期限:(略)
(二)预算费用:(略)
(三)服务内容:
1.网络合作:(略)
2.宣传服务:(略)
3.图片服务:(略)
4.用户管理:(略)
5.人力保障:(略)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派出运营团队长期跟进采购人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深度服务。
2.中标人需组织智库力量,不定期前往采购人处调研指导,推进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宣传报道工作。
3.中标人需充分利用旗下其他新媒体平台,向外界推荐湛江大文旅好声音。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中标人保证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知识产权争议,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邮寄地址:(略)
六、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提交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五份,A4的信封封存,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预算费用;
4.相关资格证明;
5.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八、中标确认
(一)经我局采购工作小组根据实施方案、报价情况、以往案例等综合评定后确认候选中标单位名单,按照我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我方与中标方就合作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合同;若我方与中标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中标作废。我方可以采用第二名合作,并按照第二名的报价计算。我方对初次中标方单位为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初次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三)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九、项目咨询电话
信息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略)年8月(略)日—(略)日(略):(略)
附件: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doc
2.项目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