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门头沟区国道(略)三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国道(略)三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略)](略)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略)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门头沟区国道(略)三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招标内容:(略)
2.5服务期限:(略)
2.6其他说明:(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近五年((略) 年 8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 1 项(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与门头沟区国道(略)三期道路工程工程管理咨询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计招标咨询单位和图纸审查单位存在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存在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要求:(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略)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略)
4.3其他要求:(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5.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他说明:(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略)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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