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审标准 |
1 | 技术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需求理解分析的情况综合评分:(略) |
2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略) |
3 | 技术 | 根据供应商对商务部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电子证照对接相应内容进行综合评分:(略) |
4 | 技术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海外仓、浙企出海综合服务港、银行服务网点、驻外使领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
5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出海服务超市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是否体现境外投资一窗受理、备案政策、对外投资电子证照申领、外事服务、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涉外法律、国际税收、跨境金融、中国进出口银行、跨境保险、投资机构对接、海外工程对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跨境供应链、活动和培训等服务内容。 |
6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实施服务方案中用户维护和问题数据维护内容进行打分。 |
7 | 技术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需求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规范、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质量保证、项目风险管理、测试方案、验收方案的内容进行打分。 |
8 | 技术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需求编制的项目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培训计划的全面、具体、可行程度进行打分。 |
9 | 技术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需求编制的应急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的全面、具体、可行性程度等进行打分。 |
(略) | 技术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需求编制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体系等进行打分。 |
(略)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真实系统演示(不演示、PPT、静态页面演示的,不得分)。 |
(略) | 商务 | 供应商自(略)年1月至今承接过类似数字政府项目业绩,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略) | 商务 | 供应商具有经济领域数字政府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须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同类自主知识产权证书不重复计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略) | 商务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省级政务系统技术开发建设或运维经验。 |
(略) | 商务 | 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具备需具有相关领域行业经验和数字政府类业务系统运维经验,以上项目人员需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略) | 价格 | 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