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承办本次省级储备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购竞销。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整数递增竞价,一旦销售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略)
2.交易地点:(略)
3.交易方式:(略)
三、交易标的
1、销售出库(略)年产玉米(略)吨,粮食质量以公示的《(略)年8月(略)日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储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依据,具体质量以委托方储存的实际实物质量为准,交易客户可提前到库方扦样。一旦参与竞价交易,即表示对粮食质量认可,成交后不再对粮食质量有任何异议,并愿意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轮入(略)年产玉米(略)吨,产地要求:(略)
新玉米到库前中标方需提供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新玉米到库后,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以单车检验结果为准,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委托方有权拒收。货物经整理能够达到本合同要求质量标准的,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损耗和整理费用。中标方严禁掺混陈粮,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中标方违约处理,没收全部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政策风险及相关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交易方式、价格
1、玉米销售价格按(略)元/吨为竞价底价,交易客户按2元/吨的整数递增报价,玉米出库委托方库内仓前散粮车板交货,装车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玉米采购价格为(略)元/吨(固定价),于委托方库内仓前车板交货,入仓前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入仓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中标客户按照“先轮出后轮入”方式,完成陈玉米出库后负责将同等数量(略)年产新玉米轮入到委托方库区的指定仓房。
五、交易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陈玉米出库;(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新玉米入库。
交易客户在中标后(略)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出入库计划,并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履约,确保规定期限完成出入库任务。
六、结算方式
出库结算:(略)
如中标方不能按期出库,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执行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以及处理中标方未出库玉米。
入库结算:
实行线下结算,由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中标方开具发票,入库单位出具入库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支付至总货款的(略)%。其余5%货款,须待满仓鉴定检验该批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食品安全标准,确认无质量问题,予以结清。
中标方需按结算数量向委托方提供增值税发票,货款由委托方在取得合规增值税发票后线下向中标客户按进度支付。采购最终结算数量以委托方承储库地磅数量为准。
发票单位:(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七、资格条件
1.交易客户必须是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粮油贸易企业、加工生产企业。且以前在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交割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规行为。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略)
3.交易双方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各(略)元/吨(含销售和采购各(略)元/吨,其中:(略)
4.买卖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
5.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九、联系方式
电话:(略)
网址:(略)
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