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以陕自然资修复发〔(略)〕(略)号文件及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中市财政局以汉市自然资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拟实施农用地整治(略).(略)公顷,建设用地整理(略).(略)公顷,生态保护修复(略).(略)公顷,拟产生新增耕地(略).(略)公顷,拟打造2个“千亩方”。
2.3 项目总投资:(略)
2.4 服务周期:(略)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略)
2.6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略)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勘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财务状况:(略)
3.5投标人信誉要求:(略)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标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略)号金格大厦开标三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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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