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可以在报名前向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咨询。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须按规定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为起始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数倍。
2.本次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不成交。
3.竞买环节按照常规报价(挂牌时间内进行的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网上挂牌时间结束前5分钟内,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对参与限时竞价但未进行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取消其竞买该采矿权资格。本次竞价结果无效。限时竞价每轮报价时限为5分钟,超过5分钟无人报价,则竞买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发具有不可预见性风险,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开采标高等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采矿前景、资源情况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开展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拟出让开采区块现状、地质成矿条件以及出让范围涉及的土地、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上附属物、社群关系等影响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拟出让开采区块现状和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要求退款、索赔等。因实际开采情况不佳或政策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的,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意向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第四条“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自身的信用信息,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确保符合公告中的竞买人资质条件;若不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参与竞买,则视为竞买人违约,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依规进行失信惩戒。
3.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在竞得采矿权办理开采登记成为合法采矿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进行绿色开发利用,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依法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及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地质资料汇交、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矿业权人义务。
4.本次出让的部分地热采矿权与油气矿业权重叠,出让人与油气矿业权人尚未签订互不影响协议。有关采矿权竞得人须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协议。
5.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取水、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水利设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作业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林地、湿地、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给予注意和保护。
6.地热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湿地;确需占用的,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湿地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7.项目核准、备案需满足以下条件:(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公告或出让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处理。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或竞得人违约,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出让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1.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相关内容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项目:(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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