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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变卖已通知到了案件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现特此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略)
一、变卖标的:(略)
据评估报告显示:(略)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根据(略)年(略)月(略)日起施行的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略)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
1、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本次变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变卖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所涉及到的土地出让金等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税费详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本次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使用,请竞买人注意。
4、本次变卖标的物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部分房屋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详见评估报告)、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以及为房屋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设备,不包含相应的债权债务等及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5、未能了解到物业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变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变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8、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变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略)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略)
重要提醒:(略)
四、变卖方式:(略)
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变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变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2、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1.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欠费情况:(略)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变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7.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
8.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九、变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2.执行法院按现状变卖、现状交付标的物。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一、按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略)
咨询电话:(略)
淘宝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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