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委托,拟对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方式:(略)
4.联系地址:(略)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略)
2.征集项目编号:(略)
3.征集项目简介:(略)
4.采购需求:(略)
采购内容:(略)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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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包1 |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餐饮服务 | 家 | 批发业 | 3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略)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略)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略)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略)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略)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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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
5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注:(略)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6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注:(略)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9 | 信用记录(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
(略)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无 |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略)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略)服务电话:(略)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征集文件规定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bzzbb(略)cjl@(略).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①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②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③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① ②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③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①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②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③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6)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征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中框架协议板块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