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关于车牌号为闽CNA(略)的汽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车辆识别代码:(略)
〔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评估报告电子版(竞买公告左下角)〕。
注:(略)
二、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托运并承担相关费用;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是否可以上苏州牌照请竞买人预先自行咨询车辆管理部门;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苏州牌照车辆竞买人可凭借车牌号及车架号至下列网站查询违章及扣分情况:(略)
三、竞价时间:(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格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损失。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七、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略)
八、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九、特别提醒:(略)
预约咨询电话:
江苏法源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