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连续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地点:(略)
获取方式:(略)
(2)线上获取:(略)
(3)纸质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开始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六、其它
1.文件获取注意事项:
1.1投标人提交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文件获取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
2.其它?
2.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质疑,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2.2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答疑或质疑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3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http:(略)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