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略)万吨原煤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略)万吨原煤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已由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略)%。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 招标范围:
2.4.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
设计范围:(略)
施工范围:(略)
2.4.2监理标段:(略)
2.5 标段划分:(略)
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2.6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2.6.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计划工期:(略)
2.6.2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限:(略)
2.7 质量标准:
2.7.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略)
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略)
施工质量标准:(略)
2.7.2监理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3.1.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1.3 业绩要求:
3.1.3.1 企业业绩要求:(略)
3.1.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3.1.3.3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备注:
[if !supportLists](1)[endif]企业类似业绩:(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略)
(4)企业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略)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略)
(7)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略)
(8)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使用。
3.1.4信誉要求:
3.1.4.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1.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1.5 其他要求:
3.1.5.1近三年内((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1.5.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1.5.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1.5.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6财务要求:(略)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8)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略)
3.2.3 财务要求:(略)
3.3企业业绩要求:(略)
备注:
(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略)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成的业绩还需提供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含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3.2.4 信誉要求:
3.2.4.1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2.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2.5 其他要求
3.2.5.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2.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开标地点:(略)
5.3投标文件的上传:(略)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略))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略)
说明:(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if !supportLists]7.[endif]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xinmizhaobiaoban@(略).com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