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伊川县鹤鸣大道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立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6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书(报告)原件扫描件及中标公告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7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略)〕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略)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略)〕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略)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