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略)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和照明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略) 新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略)](略)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略)
概算投资额:(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略)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略)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和照明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为:(略)
招标范围:(略)
2.3建设地点:(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监理服务期限:(略)
2.6其它说明:(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近(略)年((略)年8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含)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2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略)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略)
4.3其他要求:(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法:(略)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它说明:(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7. 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其他:(略)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略)
9. 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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