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福镇洪家村象鼻头物业房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报福镇洪家村象鼻头物业房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发包人为安吉县报福镇洪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交易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福镇分中心核准,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交易成交人。
2.交易控制价为:(略)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略)
项目地点:(略)
计划工期:(略)
4.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交易申请人资质要求:(略)
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注:(略)
(2)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至交易截止日前三年内,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至交易截止日前三年内,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资格审查方式:(略)
6.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及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
(1)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略)(略)5年8月(略)日(略):(略)5年8月(略)日(略):(略)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http:(略)
(2)交易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略)
7.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5年8月(略)日09时30分,地点为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所有交易申请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议(委托代理的,还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并与报名时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并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交易申请人未派上述人员和携带上述原件出席交易会议或应出席的人员未能准时出席交易会议,则视为该交易人自动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放弃交易。
注:(略)
8.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略)
9.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