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略)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的通知》,经望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县城区长岭路西侧、渡江北路南侧一宗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 时间 | 挂牌 截止 时间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略)-(略) | 县城区长岭路西侧、渡江北路南侧 | (略).(略)(合(略).(略)亩) | 工业 | (略) | ≥1.2 | ≥(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年9月8日8:(略) | (略)年9月(略)日9:(略) | 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二、竞买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报名及领取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只受理竞买人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到我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
本次出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1.申请报名日期:(略)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3.竞买资格确认时间:(略)
4.挂牌起止时间:(略)
5.现场勘察:(略)
五、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联合竞买报名的,须提交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各方出资比例、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3.委托报名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壹份(均加盖公章)。竞买人报名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填写竞买申请书和报价单各壹份,并提交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复印件壹份。
六、其他要求
1.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根据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2.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略)
3.本次出让宗地设有保留底价,若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成交,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略)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
6.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