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五)须在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现场:(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三)在报价期间若有相同报价的以先提交报价单者为有效报价。
(四)在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二)本次挂牌出让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三)开采前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用地、用林(用草)、环保、水土保持、取水、产能建设等涉矿审批(审核)备案事项。竞得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搬迁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并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行承担。(四)根据《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开采已探明的地热水资源,按照有关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招标成交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报名竞买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
(二)增价幅度为2万元或高于2万元/次。
(三)竞得人需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略)日内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无偿收回采矿权,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需承担昌宁县人民政府前期工作费用(略)万元。
本公告在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相关项目:(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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