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略)年第一批地热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中国(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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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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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是指符合探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有购买的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网上报价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即挂牌开始时间)至(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即挂牌结束时间,延时除外),通过竞买人的实名账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常规报价,无竞买人报价则挂牌不成交;常规报价时间截止,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以高于当前最高报价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为竞价的起始价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常规报价
1. 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2. 增价方式进行报价:(略)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勘查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探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勘查风险。(一)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二)竞得人取得探矿权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探矿过程中涉及到环保、林业、应急、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因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地质勘查工作不能如期进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三)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工作时,按绿色勘查规范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取水、水土保持以及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四)因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探矿权转采矿权时,与周边已设采矿权或村庄等需留设安全范围,可能造成该安全范围区域不能转采,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五)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等相关政策原因,探矿权出让必须终止或者探矿权不能转为采矿权,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六)竞买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详、政策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文件和探矿权现状有疑问的,可以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电话咨询。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让人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略)%的违约金,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略)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责任,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二)竞买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的,报名前务必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因未及时办理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三)交易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竞买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交易文件的时间),各竞买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交易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四)地热勘查达到可行性勘查阶段,探矿权可转为采矿权。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T<(略)℃,3.6%;(略)℃≤T<(略)℃,4.2%;T≥(略)℃,4.7%)。
(五)非因出让前期工作原因导致不能办理勘查许可登记、影响正常勘查工作的,出让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出让的地热探矿权若与辖区内油气矿业权重叠,竞得人须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单方做出《维护油气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承诺书》。
(七)凡在探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略)〕(略)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在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