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略)](略)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
3.2 标段名称:(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6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略)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略)-(略)-(略) (略):(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略)号1幢(略)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邮编: |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内容不全请点击网址进行投标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