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三)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 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九)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一) 承诺在开标前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自行充分踏勘项目现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二) 供应商需承诺中标签约后在开工后2周内,将工程材料总量的(略)%送至指定仓库,由采购方项目所在市分公司进行质量抽检,确保材料符合设计标准;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申领材料,申领时需提供材料使用计划及验收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三) 供应商需承诺装修改造工程完工后能够通过消防验收并协助采购方通过消防验收。--基于具体网点需求 (十四) 已指定的主材单价不得调整,凡调整者一律废标。投标单位应根据材料单价综合研判全费用单价进行报价,所报单价将做为结算依据,一律不再调整。 (十五) 投标单位需对报价审慎负责,中标单位的中标价格将做为项目最高结算价据实结算,招标后增加投资的,将即刻终止合作重新招标,原中标单位不得参加再投标。 (十六)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有单个造价(略)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建筑装修类(住宅除外)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略) (十七) 在甲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因建设单位管理或自身原因,出现欠付人工费等情况,不得不以此为借口,出现闹事、停工、上访、媒体曝光事件发生,若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按照诉求金额额度三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十八) 不得以公司股权变更等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商货款,不得以任何借口造成建设单位涉诉。(须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需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