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响应文件中以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可,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略)
2.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本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略)
3.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略)
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http:(略)
5.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模块,点击供应商单位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 或移动 CA)进行登录,选择所要参标的项目,点击“我要参标 ”,再点击网上开标按钮,上传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上传环节:(略)
6.投标 CA 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略)
(2)现场办理:(略)
7.本项目受理自编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