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董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宝庆里及香锦园两个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址:(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董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宝庆里及香锦园两个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董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宝庆里及香锦园两个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4.计划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董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宝庆里及香锦园两个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略)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略)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依法为投标单位代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略)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