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阳山县太平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阳山县太平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4.需以书面形式(指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邮件、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略)
地址:(略)
(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邮编:(略)
5.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传 真:(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清远市诚睿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