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央主流媒体文旅策划宣传推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项目策划
立足辽宁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和重要活动,针对中央主流媒体传播特点和优势,塑造辽宁旅游形象,打造辽宁文旅品牌,通过权威级中央主流媒体平台宣传,全面助推辽宁文化旅游发展。策划内容主题要与辽宁文旅发展深度契合;服务辽宁文旅重要发展战略,充分展示辽宁文旅主要活动内容,通过在央媒报刊纸媒整版、新媒体图文视频等多种手段全面展示辽宁文旅形象,在全国范围内叫响“山海有情 天辽地宁”。
二、具体内容
1.中央主流媒体报刊对宣传策划成果全面展示。一是进行辽宁文旅发展深度解读,二是文旅形象图文宣传展示。包括在辽宁文旅重要活动、重要时段及相关节点,依托辽宁文旅四季宣传推广等活动,通过中央级主流媒体平台推广、展示辽宁四季文旅形象。供应商需提供辽宁文旅发展深度解读、全套宣推文案策划、内容审校、图文设计、发行出版等工作。
2.对辽宁文旅重要活动开展与宣传策划相对应的信息流宣传推广。与纸媒报刊相对应,在相应的新媒体平台结合辽宁文旅特色,围绕辽宁文旅四季宣传推广活动设置图文等信息宣传,重点推广辽宁文旅活动亮点及体验内容。供应商需提供适配风格的画面设计、内容产品制作、专职人员运维、技术支持等服务,同步做好平台展示位的动态推荐及优化,面向全国精准宣推辽宁文旅主题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的,不做投标(响应)无效处理,如遇系统突发故障无法使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或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未能进行评审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取回电子备份文件,未取回的视为放弃。 5.开标时可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如选择现场解密,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好所需插件)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至开标现场,现场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略)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略)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7.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