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交易方式: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进行,由专家对意向承租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评议(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时间提交参评文件)。 2、报名及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专家评议时间及地点 : (1)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截止前通过E交易报名并按照系统发送的账号交纳(略)万元参评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2) 意向承租方须在(略)年9月1日 (略):(略)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略) (4)意向承租方逾期送达的参评文件,中心及出租方将予以拒收。 二、出租方对承租方相关要求: 详见择优文件 三、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现场勘验承诺书放置于参评文件中),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并交纳参评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参评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经营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参评保证金。 2、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参评文件中报价支付首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处置方式: (1)金额:(略) (2)支付方式:(略) (3)银行保函期限:(略) (4)第一个租赁合同年届满后,承租方如通过考核(甲方在每一次合同届满前完成考核事宜),承租方应重新办理银行保函,双方订立下一个合同年的租赁合同。 (5)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4、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后(略)个工作日与承租方办理标的房屋交接事宜。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税费承担:(略) 7、期满后要求: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略)个自然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押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2)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8、公告及最终承租方《参评文件》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及最终承租方《参评文件》内容相违背。 9、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择优文件。 |